近期,“我在XX很想你”款式的“网红路牌”,最近在网络上颇为走红。不少年轻人都在社交网络晒出与“网红路牌”的自拍,还有平台推出了各地“网红路牌”的打卡攻略。
近日记者注意到,已有多个城市对这些未经审批私设的所谓“网红路牌”进行了拆除。上周,记者发现,“网红路牌”在广州北京路街头出没。而这周,记者注意到,原本北京路某餐厅外的“网红路牌”,已经被店主移到室内。北京街执法一队回复记者称,该店铺在店外设置了一些用具作户外装饰。根据《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未经市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目前,执法队伍已经对店铺负责人进行了法律法规教育并劝导其立即清理现场,现已整治完毕。街执法队将继续加强该址的巡查和管理。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贾政
网红路牌不指路 用于吸引客源
“我在××很想你”……一系列浪漫风的“网红路牌”,出现在很多城市街头,在年轻人中掀起拍照打卡热。据记者了解,这些外形酷似道路名牌的“网红路牌”,多为商家设置,用于吸引客源。
“网红路牌”也出现在广州街头。上周,记者在北京路附近一家港式餐厅门外,就看到了一块长相酷似路牌的“网红路牌”。该“网红路牌”高约1.8米,金属材质,搬起来不重,蓝底白字的牌身上写着“我在广州很想你”的字样,并在两侧标注了“东”“西”两个方向。该“网红路牌”放在餐厅门口,吸引了不少年轻市民、游客的注意,纷纷自拍打卡。
近日,记者再次来到这家餐厅,此前放在门口的“网红路牌”已经被放在餐厅内。店员称,街道执法人员要求,这类“网红路牌”不能放在市政道路两旁,需要拿进店里。
记者查阅相关法规了解到,根据2020年修订的《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户外广告以及非广告的霓虹灯、标语、招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等户外设施,应当按规定设置,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同时,根据该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未按规定设置户外设施影响市容的,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违法建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一些创意园区里的“网红路牌”不违规
昨日,北京街执法一队回复了记者,经查看,北京路某店铺在店外设置了一些用具作户外装饰。根据《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未经市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目前,执法队已对店铺负责人进行了法律法规教育并劝导其立即清理现场,现已整治完毕。同时,北京街执法队伍将继续加强该址的巡查和管理。
记者注意到,在一些创意园区,也有一些类似的“网红路牌”,但这些路牌并不是位于市政道路等公共场所,不属于对外的公共设施,所以并不违反相关管理条例。也就是说,如果市民、商家需要在市政道路或公共场所设置广告牌或装置物,应该根据相关规定,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按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