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文生)记者昨天从新会区委办获悉,为积极实施市委“人才倍增”工程,让各类优秀人才在新会安居乐业,新会区日前发布了《新会区关于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新投资引进重大项目人才三大类别人才(包括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人才)提供了相关安居保障。对比之前的人才安居政策,此次发布的人才安居政策所涉及的安居方式更多,惠及范围更广,保障力度更大,被称为新会人才安居政策“2.0版”。
安居保障范围扩大至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青年人才
新会人才安居政策“2.0版”在原有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的基础上,增加了“优惠价格购买人才住房”“优惠价格租赁人才住房”两种方式,供第一至第五类高层次人才按需选择。其中,购买人才住房的高层次人才可最高获优惠110万元;租赁人才住房的,第一至第三类高层次人才可分别获免租金提供15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上、90平方米以上的人才住房,其中第一类高层次人才和第二类高层次人才中的省级领军人才全职在新会区工作满5年后,该人才住房可赠与个人。
此外,根据新会实际,租房补贴期限由2年延长至3年,并提高第一至第三类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标准。
新会人才安居政策“2.0版”还增加了“青年人才安居保障”条款,将安居保障范围扩大至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青年人才。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青年人才提供“求职期间免费住宿、刚入职或刚创业免费住宿、优惠租赁和购房补贴”等不同的安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