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人:姚德辅
荔湾区中山七路庆南坊49号前座房屋(8区1段1963地号),经“(85)城地批字第466号”《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通知书》、“拆许字(95)第112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由广州市广协房地产开发公司(现广州市广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迁。2022年1月,广州市广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无法联系上述房屋权利人或合法代理人、无法协商拆迁补偿问题为由,向我局申请代管该屋。2022年1月28日,我局发布(2022)荔湾代字2号《通告》,告知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继承人或委托代理人限期内向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现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提出权利主张。由于逾期无人能提交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材料,现我局依据《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自2022年8月1日起,代管荔湾区中山七路庆南坊49号前座房屋,并于代管后与拆迁人广州市广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该屋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