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A10版 上一版  下一版

广东公安发布敦促彭汉权、叶镇新团伙成员投案自首通告

叶作林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叶作林 通讯员粤公宣)8月2日,广东省公安厅发布《关于敦促彭汉权、叶镇新团伙成员投案自首并征集该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全面查清上述团伙涉嫌的违法犯罪事实,通告中敦促彭汉权、叶镇新团伙成员投案自首,并向社会征集该团伙违法犯罪线索。

  通告称,按照公安部开展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的部署,近日广东省公安厅组织指挥广州、汕尾市公安机关依法打掉以彭汉权、叶镇新为首的两个涉黑恶犯罪团伙,抓获彭汉权、彭康层、叶镇新、叶镇翰、陈奋猛(绰号“癫佬三”)、吕宇佳等130余人。2个犯罪团伙长期盘踞在汕尾市海丰县,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走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

  通告指出,凡彭汉权、叶镇新团伙成员以及包庇、纵容该团伙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应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到案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彭汉权、叶镇新团伙成员,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来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包庇、窝藏团伙成员,为其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证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途径

  互联网举报:访问广东省公安厅网站“平安厅”信箱

  http://gdga.gd.gov.cn/jmhd/tzxx

  电话举报:拨打110热线 或19902216762(蔡警官)

  15818158155(王警官)

  来访、来信举报: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98号

  省公安厅打击走私局,邮编:510062

 
     标题导航
   第A1版:头版
   第A2版:要闻
   第A3版: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第A4版:评论
   第A5版: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第A6版:粤韵周刊
   第A8版: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非凡十年
   第A9版:要闻
   第A10版:要闻
   第A11版:都市新闻
   第A12版:国内
   第A13版:经济
   第A14版:广东
   第A15版:文化·体育
   第A16版:教育周刊
   第DGA13版:东莞新闻
   第FSA13版:佛山新闻
   第SZA13版:深圳新闻
广州法院发出首份《主动履行证明书》
700余交通安全隐患被揪出
广东公安发布敦促彭汉权、叶镇新团伙成员投案自首通告
公益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