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健源)记者昨日获悉,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佛山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到2025年,全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源得到基本控制,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与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十三五”期间,佛山以“摸清污染底数、理顺工作机制、夯实基础能力、管控突出风险、实施治理修复”为主要思路,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的目标,全市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
需要看到的是,由于佛山市重点行业企业数量位居全省前列、部分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尚不完善、村级工业园体量大、农业源污染负荷仍然较重等因素,“十四五”期间,佛山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仍任重道远。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必须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上,保持定力、坚守底线,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坚定推进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为美丽佛山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022年起,佛山将结合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以种植水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的受污染耕地为重点,开展土壤-农产品加密协同调查,分析土壤污染物和农产品污染物之间的关联性。2024年年底前基本摸清本地特征行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同时,建立地下水污染源分级评价指标,筛选重点调查对象清单,开展重点“双源”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到2023年,完成一批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到2025年年底前,完成一批化学品生产企业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根据《规划》,2022年,依法依规将符合条件的排放镉、汞、砷、铅、铬等有毒有害大气、水环境污染物的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23年底前,纳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对大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实现自动监测,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