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天研 实习生吴俊良)昨天,越秀区公布地铁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建设六马路站建设项目的征地范围和补偿方案,提供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两个选项。
根据补偿方案,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其中,选择货币补偿的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为:框架结构房屋(已装电梯)67000元/平方米,框架结构房屋6300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房屋62000元/平方米。
选择货币补偿的还设有货币补偿征收奖励、货币补偿搬迁时限奖励、弃产补助等。各种奖励相加,已装电梯的框架住宅房屋若选择货币补偿的话,最高可补86150元/平方米。
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项目提供越秀区珠光路北侧复建房项目安置房、荔湾区悦江上品苑小区安置房作为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房源。
若选择在越秀区珠光路北侧复建房项目进行产权调换,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1∶1的原则,确定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10平方米。
若选择荔湾区悦江上品苑小区进行产权调换,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1∶1.3的原则,确定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10平方米。
住宅房屋有产权调换征收奖励、产权调换搬迁时限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