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广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工作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232起,74%发生在居民住宅楼内,起火原因80%以上为电池热失控引起。目前,广州消防已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行为行政执法70多宗。
此外,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安全标准、非法改装治理等市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在发布会上一一进行了回应。据悉,广州已有约2260个有物业服务的小区完成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将力争到年底全市物业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基本覆盖。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丹羊、全杰
关键词:违规充电
上半年发现并清理违规停放、充电2.3万辆次
今年7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如果因为违规充电引起亡人火灾或较大财产损失,责任人可能会被以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违章停放电动自行车属于违法行为。”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黄绍伟介绍,目前,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行为行政执法70多宗。7月15日,海珠区一租户因电动自行车电池室内充电引发火灾,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据悉,今年1月份,广州市下发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从制度建设、责任明确、综合治理、宣传引导等方面,全面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根据方案部署,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纳入《广州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和正在编制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消防规定》。今年上半年,广州消防结合消防安全“扫雷”行动,累计排查社会单位12.17万余家,发现并清理违规停放、充电2.3万辆次。
关键词:充电设施
约2260个有物业服务小区完成充电设施建设
据黄绍伟透露,目前,广州市已建成的集中充电场所不足1万处,按照充电行业1个充电场所设置20个插座,1个充电插座服务5辆电动自行车的标准计算,全市集中充电场所缺口多达3万处。
今年3月,为进一步做好物业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换电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住建部门正加大物业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朝晖介绍,对于规划建设和拟建的住宅小区,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规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规划要求做好设计、施工管理。对于既有住宅小区,由各区政府根据各区实际情况和各小区业主的需求、意愿,依法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换电设施建设工作。
除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充电、停放管理,住建部门还不定期组织对各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进行督导。目前,全市已有约2260个有物业服务的小区完成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约占全市物业小区总数(3435个)的65%,已建充电端口约为135600个。
李朝晖说,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协同消防、工信、规划、各区政府等相关责任单位继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的协调、督导力度,依法稳步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正面宣传引导、组织协调等工作,争取更多业主对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支持,力争到年底全市物业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基本覆盖。
关键词:安全标准
室外无雨棚停放充电场所要有雷雨天自动关闭电源功能
目前,广州市已经发布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指引》。该指引以“安全、便民、利民”为原则,聚焦充换电安全和产品质量,从供配电系统、充换电系统、监控系统及配套设施等多方面,对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提出了全面技术要求。
《指引》对供配电系统,要求“一专,两不低于”。“一专”是指充换电设备线路应设置专用配电箱。“两不低于”是指配电箱安装高度不低于1.5m,充电柜与换电柜配电箱及输出线容量不低于总功率,并预留余量。
《指引》明确了充电插座技术指标,要求产品具有漏电保护、短路保护、过充保护、过载保护、过温保护以及防溅水等安全功能,特别是针对广州雷雨天气较多的情况,对室外无雨棚遮挡的停放充电场所要求具备雷雨天气自动关闭电源输出的功能。
对于充电插座的使用寿命,《指引》提出了正常插拔次数应不小于1万次的要求,能够有效避免插座频繁插拔导致接触不良等问题。
《指引》要求充电柜与换电柜具备电池充满后自动断开、输出过电压保护、输出短路保护、漏电保护、水浸保护、防雷保护等功能,同时必须在柜内安装灭火装置,柜内出现明火或温度超170℃时,5秒内触发灭火装置并自动灭火,通过以上功能有效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在监控系统建设上,《指引》要求充换电区域设置可视探头,充换电控制器应具有通信功能,要与运营企业应用平台进行网络实时传输,以便实现远程操作、问题反馈、安全自检等功能。此外,《指引》还要求充换电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采用围栏等防护措施进行隔离,室内充换电区域须设置排风装置。
关键词:产品质量
广州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专项整治
对于电动车生产、销售环节,广州市持续开展每周一次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改装以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7万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1.4万户次,立案查处质量违法案件59宗,罚没款44.97万元。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吴岳德表示,目前已加大质量抽查力度,今年市市场监管局计划抽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批次数量,将比2021年增加75%以上(2021年共监督抽查89批次)。
“我们还会梳理电动自行车质量违法案件和火灾情况涉及的品牌,通报相关部门并提出工作建议。”吴岳德说,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日常巡查、联合检查、政策宣贯,对问题企业进行重点约谈。截至目前,全市2226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签订了《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在销售店张贴“禁止非法改装”宣传画报5600多份。同时,通过微信微博和各大媒体,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和非法改装的危害。
下一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集中力量进行“回头查”“重点查”“联合查”,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经营秩序。
关键词:非法改装
查处超标、非法改装、加装、拼装4万多宗
“交警部门依托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这个平台,通过常态管理与专项打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相关治理工作。”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林圣康在发布会上介绍,今年以来,交警部门每天设置104个高峰岗、54组“羊城铁骑”,加强常态管理;先后联合市场监督、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以及各区政府,组织开展全市统一行动22次,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70.25万宗,其中电动自行车超标、非法改装、加装、拼装4.39万宗。
据悉,去年11月2日,广州市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为方便广大市民登记上牌,全市共设置警邮上牌网点165个,带牌销售门店2158个。
“我们在登记上牌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林圣康说,为避免涉嫌超标、非法改装等车辆通过相关渠道取得牌照,交警部门采取了严格审核申请资料、系统自动校验、统一后台审核和现场严格查验等方式进行多重把关。截至目前,后台审核退办的不合规车辆约10万辆,现场查验审核不予通过的不合规车辆约3.5万辆。
在加强宣传曝光方面,交警部门在全市设立174个“五选一”交通劝导教育点,通过广州交警自媒体平台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超标和非法改装的危害,普及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并定期曝光外卖企业违法数据排名,推动企业加强违法骑手惩戒。
232起电单车火灾 超七成事发居民楼内
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生火灾1212起,造成4人死亡。
其中,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232起,占火灾总数的19.8%;死亡2人,占火灾亡人数的50%。
电动自行车火灾,74%发生在居民住宅楼内,起火原因80%以上为电池热失控引起。
从电动自行车的火灾事故调查情况分析,大概50%是发生在充电过程中,电动自行车电池热失控引起火灾是主要成灾原因。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州有40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品牌众多,电池互不兼容,有近50%安装的电池超过了三年保质期。
特别提醒
10月1日后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将受罚
广州交警表示,驾驶超标、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的外形、结构、重量、速度,更改原厂控制器或更换大容量电池,将使车辆安全性能大幅下降,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按照广州市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的有关规定,符合登记上牌条件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应在今年9月30日前办理登记上牌,10月1日后将对未登记上牌仍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处罚。”林圣康提醒:请市民群众尽快办理登记上牌;过渡期号牌有效期到2023年11月30日,请提前做好相关规划。
可拨打12345举报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要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保留好购车发票、产品合格证等票据;购买电动自行车时,重点检查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以及蓄电池的型号、种类和制造商等信息是否与合格证一致;要依法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注意加强日常维护保养,自觉抵制非法加装、改装。
如广大市民朋友发现有涉嫌违法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提供非法拼装、加装、改装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欢迎拨打12345热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