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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出全国首个健身行业自律公约

办健身卡也有“冷静期”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蒋偲)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消委会获悉,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深圳市健身行业健康发展,深圳市消委会联合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体育产业协会和深圳市健身行业协会正式推出《深圳市健身行业自律公约》(简称《自律公约》),并为首批加入的中航健身、古德菲力健身、梵宇瑜伽等9个品牌229家门店授牌。据悉,这是全国首个由消费者组织发起的健身行业自律公约。加入公约的企业需遵守设置7天消费“冷静期”、明确有利于消费者的退费标准、公示并定期更新健身教练资历、资质证书等十大承诺。

  全市健身房达800余家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健康生活的追求,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前往健身房锻炼。行业数据显示,深圳目前有健身房800多家、健身工作室1400多家,从业人员2万人,年产值近50亿元。

  健身行业的蓬勃发展,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加。深圳市消委会提供的数据表明,2020年至2021年,相关健身消费投诉7700余宗,主要投诉问题集中于预付式消费、退费/退卡、商家关门停业、私教问题及服务质量问题等。行业平均消费评价指数低于其他行业,经营者的投诉处理能力和重视消费者程度有待提升。

  “通过梳理16家健身品牌的36份健身合同,我们发现存在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减轻或免除安全保障义务、单方享有最终解释权、退费转让规则不合理等问题。”深圳市消委会监督部部长魏兴介绍,“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消费者信心,本次自律公约要求合同中不含有‘一经售出概不退还’‘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等不公平格式条款,并应在服务场所公开展示含有格式条款的健身服务协议,供消费者查阅、复制。”

  “冷静期”内可退款

  针对投诉问题,此次《自律公约》提出要设置7天“冷静期”即消费者购买会籍或私教课程7天内尚未消费的,可全额退款。《自律公约》明确指出有利于消费者的退费标准,消费者在合同期内申请退款,健身机构在扣除已消费部分后,按照实际支付价格进行退费;健身企业应为其经营活动区域购买公众责任险,积极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针对消费者关注的教练资质问题,《自律公约》要求经营者定期公示和更新健身教练的资历、资质和相关证书等。

  深圳市消委会秘书长李廷义表示,本次自律公约的推出,旨在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鼓励健身行业经营者作出更高的承诺,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深圳市消委会将继续探索完善行业治理长效机制,将“好人举手放心消费”推广至更多行业,让更多经营者主动亮出诚信名片,全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助力深圳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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