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A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广东明确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记者昨日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广东省人社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0号),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广东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各地市将于7月底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全省将有700多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据悉,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21年12月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以2021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计发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

  根据国家规定,广东省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定额调整就是每人每月加发28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体现公平原则。

  挂钩调整就是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累计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月标准的2.1%加发。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在此基础上,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省人社厅介绍,挂钩调整体现效率原则,有利于激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倾斜调整,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企业军转干部等群体予以照顾:一是高龄人员按年龄分四个档次倾斜调整。对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年满10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一定金额,并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体现对高龄人员的关怀;二是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仍达不到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标题导航
   第A1版:头版
   第A2版: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广州进行时
   第A3版: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广州进行时
   第A4版:要闻
   第A5版:要闻
   第A6版:要闻
   第A7版: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第A8版:国际
   第A9版:产业·医药
   第A10版:经济
   第A11版:体育
   第A12版:理论周刊
   第A13版:都市新闻
   第A14版:文创·闲情
   第A15版:生活周刊·美食
   第A16版:生活周刊·旅游
   第DGA13版:东莞新闻
   第FSA13版:佛山新闻
   第SZA13版:深圳新闻
习近平向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致贺信
如今的姚磨村挺直了腰杆
“问天”就位 即将问天
上半年广东GDP同比增长2.0%
全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支撑
保障旅游休闲时间 发展现代休闲业态
广东明确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广州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一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