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纳 通讯员汪林丰)他是酒后自己开车回去的吗?不是,他是叫了个网约车把他送回去的。
他是被交警拦住查获了?没有,他是后来自己去派出所的。
他的罪名是什么?是危险驾驶,俗称醉驾,从重处罚……
近日,罗湖检察院公布了一宗“神奇”的醉驾案,但里面满满的知识点,发人深省。
饮酒归家误认为遭劫
去年12月23日晚上,黄某应朋友邀约外出聚会,聚会中他先喝白酒、又品红酒、再酌洋酒,这一次,大家都喝得十分高兴。最后,大家尽兴而散。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已经深入人心,黄某当然也明白,当天特意就没开车。喝多了后,黄某意识模糊地离开聚会现场,他还记得拿出手机给自己叫上网约车。可是,黄某当天是先骑摩托车到了离家不远的公交车站,再坐公交车去参加聚会的。回来是打车的,他还记着自己的摩托车呢。于是,快到家时他让网约车司机停在了公交车站,然后他顺便就将摩托车骑回罗湖的家中。
到家之后,迷迷糊糊中躺下,黄某似乎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再一摸,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
手机去哪了?深夜里,黄某又赶紧下楼,骑上摩托车,往公交车站的方向,边开边找,还是没找到,又悻悻地回家了。
再次回到家,喝多了的他,迷迷糊糊中又在想:是不是我在回家的途中,被人打劫了?半醉半醒中,凌晨,他还是用自己妻子的电话报了警,他告诉警察:我刚被打劫了,手机被抢走了……然后,他又骑着摩托车,到派出所报警。
酒驾赶赴派出所
派出所值班民警,从黄某颠三倒四、絮絮叨叨的描述中,大概听懂了黄某所说的被抢劫一事。
但是,望着眼前这个一身酒气的男人,听着他讲述的事情经过,以及如何来到的派出所,民警发现了另外一个问题:他喝酒后,下了网约车是骑摩托车回家,后又骑摩托车外出寻找手机,然后又骑摩托车到派出所。以下是他和值班民警的对话:
“你拿的是C1驾驶证吗?”
“是的。”
“那你有摩托车驾驶证吗?”
“还有什么摩托车驾驶证?没有。”
于是,派出所民警通知交警到来。交警对黄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第二天中午又带他到医院抽血检验了血液酒精含量,还委托相应机构对黄某的摩托车是否属于机动车进行了鉴定。结果显示,黄某的确是在醉酒状态下驾驶了机动车。而过了这么久,他的血液酒精含量还达到了81.54mg/ml,这已达到危险驾驶罪的标准了。
至于他报警所说的回家路上遭到抢劫一事,经调查了解,根本就不存在。或许是他骑着摩托车在路上颠丢了,加上喝多了酒,迷迷糊糊中认为自己被人打劫了。这些情况,黄某酒醒后,才慢慢意识过来。
黄某醉酒后驾驶属于机动车的摩托车,而且还是无证驾驶,这已触犯危险驾驶罪,应从重处罚。黄某对此也后悔不迭,并选择了认罪认罚。今年4月,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对黄某提起了公诉,并建议对其判处拘役两个月。近日,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已判处其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