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天研)日均客流30万人次的嘉禾望岗地铁站附近,居然有一个流动黑加油点!三名涉事人员均以危险作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到八个月。昨天,市应急管理局通报,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实施以来,广州首起以危险作业罪被判处刑罚的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案件。
该案件要追溯到去年9月,白云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嘉禾望岗地铁站附近存在流动黑加油点。因涉事地点临近日均客流量约30万人次的地铁站,位置敏感且存在极高的安全风险,该局立即组织人员查处该流动黑加油点。
去年9月26日,白云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部门,对涉事地点违法加油行为进行了精准打击,现场抓获正使用加油机给摩托车加油的涉嫌违法人员两名,查获汽油约400升、面包车一辆、油罐一个、加油机及相关设备一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规定,涉事人员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违法售卖汽油的行为涉嫌危险作业罪,按照安全生产行政与刑事衔接的相关规定,该局将本案移交公安部门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去年11月,该案件又一名人员归案。
今年3月28日,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本案后宣判,以危险作业罪对三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到八个月,对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宣判后,三名被告人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三人已在服刑中。
据悉,今年以来,白云区应急管理局主动强化与公安部门、检察院和法院等单位的沟通对接,推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已办理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案件5宗,查获危险物品83.3吨、涉案车辆5辆,移送涉案人员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