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总书记的足迹
新华社昆明6月20日电 (记者李银、吉哲鹏、林碧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指引云南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上不断取得新进展。牢记总书记嘱托,云南各族儿女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奋力闯出一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之路。
“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民族地区发展和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十分关心。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对云南提出“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希望,并指出,“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
由于历史、自然环境等方面的原因,贫穷曾与云南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形影相随。摆脱贫困,是人们世世代代的梦想。
牢记总书记嘱托,脱贫攻坚战全面打响后,云南因地制宜、因族施策,精准帮扶、创新模式。2020年11月,云南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全部告别绝对贫困,实现整族脱贫。
2018年底,独龙族实现整族脱贫。2019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给独龙江乡群众回信,勉励乡亲们“脱贫只是第一步,更好的日子还在后头”。
走进独龙江乡,以前的茅草屋变成了灰顶黄墙的独龙族民居,水泥路面干净整洁。2021年,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约1.5万元,户均存款超过4万元,85%以上的家庭有了机动车。
“这几年,我们住新房、坐汽车、用上智能手机,日子越来越红火,我织的独龙毯每年都能卖几千元。”独龙族文面女李文仕说。
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强调:“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在腾冲市三家村中寨司莫拉佤族村,习近平总书记了解乡村振兴和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情况后指出,乡亲们脱贫只是迈向幸福生活的第一步,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云南实施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今年一季度,云南脱贫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51元,增长7%,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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