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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从未设立或授权设立任何“清退回款”等渠道

王楚涵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王楚涵)6月14日,银保监会发布风险提示称,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从未设立或授权设立任何“官方回款”“清退回款”等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是金融监管机构职责,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不会向消费者收取任何名目费用。若有以“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会认证”等名义,或自称银保监会、某银保监局的工作人员联系消费者,假借监管权威要求转账、汇款、交费等行为,消费者要保持高度警惕,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向银保监会或当地银保监局反映。

  银保监会表示,不法分子常常以“官方回款”“清退回款”名义欺骗群众,编造“成功案例”,利用消费者急于回款、挽回损失等心理,以达到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消费者要谨防“回款”类诈骗侵害。

  银保监会提示,类似的诈骗手法有针对P2P网贷机构出借人的“回款”诈骗、“官方回款”诈骗以及“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解债上岸”“代理退保”“白条代偿”“银行直存”等,均是利用消费者急于解困、急于挽回损失等心理特点,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财产安全,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

  银保监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投资、理性借贷观念,通过依法取得金融业务经营许可的机构获取金融服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立即向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报案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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