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王楚涵)5月17日,记者从深圳证监局发布的公告获悉,经查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在对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依据2005年《证券法》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大华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86.79万元,并处以773.58万元罚款;对4名涉事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书显示,长园集团控股子公司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深圳证监局已作出行政处罚。
据公开资料显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5年,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