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涂端玉)我国正在不断推动药品产业数字化以及药品质量档案信息化。5月11日,国家药监局公布《药品监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十四五”期末,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推进药品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完善品种档案,建立安全信用档案;健全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药品重点品种可追溯;推动药品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规划》强调,以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为切入点,推动数据融合、提升数据服务,促进监管部门与药品企业在信息化领域形成合力,推动药品产业数字化转型与升级,督促药品企业落实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全面促进监管能力与产业发展同步提升。
日前,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提到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在业界观点看来,该意见稿关于药品质量档案信息化的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不但要支持,还要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