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近日召开会议指出,要坚持办好自己的事,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强大而有韧性的国民经济循环体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则开宗明义地指出全国统一大市场与新发展格局的相互关系,明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
“中国经济是一片大海,而不是一个小池塘。”市场的“大”是“强”的基础——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和强大的内需潜力支撑起了中国经济的强大韧性,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提供了充足回旋余地。然而,“强”是发展的方向,“强”才是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的依托。唯有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使市场结构形态更优、发展质量更高、制度规则更完备,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方能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强大的基础支撑。
首先,须坚持破立并举。“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破”与“立”是相互促进、有机结合的。《意见》从“破”与“立”两方面明确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从“立”的角度看,明确要抓好“五统一”,包括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从“破”的角度看,明确要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破除各种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唯有从“破”与“立”两方面同步入手,方能促进市场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能。
其次,须坚持系统协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系统工程。这就需要立足全局用好系统思维,善用“十个指头弹钢琴”,系统集成地推进各领域改革,不断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譬如,要系统谋划、持续完善政策体系,打通市场效率提升、劳动生产率提高、居民收入增加、市场主体壮大、供给质量提升、需求优化升级之间的通道;要把建设统一大市场和推进区域合作协同起来,结合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鼓励差异化竞争,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要全面扩大开放,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夯实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市场基础;要强化部门协同,加强监管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粤港澳大湾区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要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推动实现国内市场高效畅通。
再次,须坚持强化法治。从根本上讲,法治与市场总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实现高水平的法治,才能全面推动从“大市场”到“强市场”的转变。为此,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更好地把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结合起来,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公平竞争、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等方面法律制度,打破地方保护和行政壁垒,不断释放制度红利,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而是一个渐进的、可持续的过程。只有充分认识规律、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科学有序地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才能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广州日报评论员 杨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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