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赵雪峰摄影报道)近日,《2022年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任务书》已经市政府同意后正式下达各责任单位。该任务书按照广州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建设、2022年全市建成区不少于30%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总体目标,针对各区政府和相关市直部门本年度需推进的工作进行了细化分工,为全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任务书首先明确了各区政府及广州空港委主要任务: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印发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方案、组织开展区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修编、打造示范项目及示范片区、推进项目建设及全流程管控等相关工作。其次,明确了市直部门主要任务:完善顶层设计(包括探索研究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机制、完善相关规划指引等)、压实项目全流程管控、开展宣传培训等。
各区都有今年要完成建设的示范片区,越秀区为驷马涌片区(越秀)(示范区面积410公顷),海珠区为海珠湿地片区(示范区面积258公顷),荔湾区为驷马涌片区(荔湾)(示范区面积92.55公顷),天河区为杨梅河片区(华观路以北片区)(示范区面积332公顷),白云区为白云新城中部片区(示范区面积273公顷),黄埔区为知识城九龙湖-凤凰湖(示范区面积459公顷),花都区为花都湖周边片区(示范区面积781公顷),番禺区为分年度(2022年和2023年)完成大学城片区(示范区面积1756公顷),南沙区为灵山岛尖片区(示范区面积54.75公顷),从化区为夏湾拿湿地公园片区(示范区面积226公顷),增城区为荔湖片区(示范区面积619公顷),广州空港经济区为起步区1500地块(示范区面积117公顷)。
海绵城市: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