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贾政)近日,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印发《关于本市中心城区建筑废弃物运输时间的通告》(简称《通告》),加强对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的管理的同时,改善广州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根据《通告》,5月1日开始,已申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的运输车辆可于每日20时至23时30分运输建筑废弃物,但每日全天禁止通行内环路(含A线、B线和高架放射线)、东濠涌高架桥、人民高架桥、人民桥、海珠桥、珠江大桥东桥、洛溪大桥;每日20时至22时禁止通行环市路、东风路、中山路、天河路、中山大道(科韵路以西段)、黄埔大道(科韵路以西段)、临江大道(马场路以西段);每日22时至24时禁止通行东风路、中山路、黄埔大道(科韵路以西段)。确因工程施工必需通行上述路段的,由运输单位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报告运输路线。
为避免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夜间作业扰民,《通告》明确,需要在夜间排放建筑废弃物的施工工地,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办法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并做好降噪工作。
根据要求,易产生噪声的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和柴油发电机等作业设备,尽可能设置在施工现场中远离居民区一侧的位置,并在设有隔音功能的临房、临棚内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