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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孩子居家学习
邻居家传来古怪噪声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发出全省首份噪声环境侵权诉前禁止令

  民法典学堂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孩子在家学习,邻居家竟然不停发出古怪的吼叫声,噪声严重影响学习效果。无奈之下,孩子家长向法院提交诉前禁止令申请,要求邻居停止制造噪声。近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噪声环境侵权诉前禁止令,有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的居家学习生活安宁。

  据悉,今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禁止令成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有力手段。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章程、魏丽娜 通讯员张雅慧、董广绪、傅远泓

  古怪声音持续播放 左邻右舍不胜其烦

  王先生一家自2018年12月起,发现其居住的302房中有古怪的吼叫声,内容为“荒山野鬼”,该声音每天8时45分至12时、15时30分至22时不间断重复。经调查,前述声音来自102房,制造噪声是102房李先生与其他邻居产生纠纷引起。前述噪声引发周围居民投诉,街道办和居委会等多次主持调解,但由于噪声未达到行政处罚标准,李先生参与调解后仍继续播放。

  受疫情影响,广州市全市中小学自4月11日起暂停线下教学,改为线上教学。王先生的女儿现为小学生,需居家线上学习,噪声严重影响学习效果。王先生于4月13日向海珠法院提交诉前禁止令申请,要求李先生停止制造噪声。

  收到申请后,经办法官董广绪前往现场调查,发现102房现无人居住,仍在固定时间持续播放“荒山野鬼”等内容的录音。经海珠区生态环境局监测,该声音在申请人302房内为36分贝,但可清晰听到;在202房内为46分贝;在101房内为57分贝。由于该噪声并未达到噪声限值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的标准,故相关执法部门无法予以处罚。

  海珠法院经审查认为,涉案噪声已严重影响王先生及其家人的宁静生活及小孩学习,如不及时制止,将使王先生及其家人宁静生活的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海珠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于4月14日作出裁定支持了王先生的禁止令申请,要求被申请人李先生不得通过播放“荒山野鬼”录音等方式制造噪声扰民。

  禁止令作出后,李先生在电话中承认噪声系其播放,并表示愿意停止制造噪声。4月15日,李先生在现场签收民事裁定书及禁止令,并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拆除录音播放设备,删除“荒山野鬼”录音文件,并承诺不会再制造噪声扰民。

  法官说法:疫情期间各方更应团结友善、共克时艰

  李先生称其也不想影响周围邻居,但其与101房赵先生的矛盾很大,赵先生在门前公共用地上搭建雨棚,严重影响了102房的通风采光。赵先生表示,搭建雨棚是因为李先生安装的摄像头对着102房大门,侵犯其隐私。令李先生意想不到的是,赵先生听力很差,噪声没有影响到赵先生,反而殃及了其他邻居。

  了解到前述情况后,经办法官立即现场组织李先生、赵先生调解,经过法官和调解员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劝说和辨法析理,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李先生拆除摄像头,赵先生拆除雨棚。

  经办法官董广绪指出,当前,疫情形势还很严峻,王先生的女儿要居家线上学习,宁静的生活环境弥足珍贵。而李先生故意以播放录音的方式持续制造非正常社会生活产生的噪声,尽管噪声并未达到行政处罚标准,但对于被申请人故意制造噪声的行为,审查禁止令申请是否符合条件不囿于是否超过噪声排放的标准,而应以申请人的宁静生活有无受到影响为标准,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构成民事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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