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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部署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据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 记者10日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制定部署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其中明确要求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重申了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及追责问责。明确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抓紧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监管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

  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还要求,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各级监管部门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使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引导形成良好市场预期。(记者刘夏村、周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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