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ZSA1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连锁便利店也可卖药

中山发出首张连锁便利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许可
位于黄圃镇的一家美宜佳连锁便利店获颁《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陈伟鹏摄影报道)《广东省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于近日实施。4月2日,位于中山市黄圃镇新丰南路39号1卡的美宜佳连锁便利店向黄圃镇市场监管分局提交了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药品经营许可新办的申请,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后,当场给该连锁便利店颁发了《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这是中山市发出的首张连锁便利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标志着广东省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中山正式落地生效。

  这一改革是全省范围内对试点企业、试点品种开展的大型连锁便利店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旨在鼓励药品零售经营模式创新,推动省、市药品零售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实行告知承诺制,为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连锁便利店、超市办理药品经营许可,使群众居民在社区内日常急需购药更便利、用药更安全,满足市民24小时购药需求。

  目前,试点企业为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广东德信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东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春悦林(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

  按相关要求,为保证用药安全,便利店内应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销售专区、专柜,与非药品有效隔离,统一展示“乙类非处方药”字眼和非处方药专用标识,公布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电话,设置顾客意见簿;不得自行采购药品,应由连锁总部统一配送药品;疫情防控及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不得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里的药品。

  乙类非处方药

  乙类非处方药是指非处方药中安全性更高的药品。常见的乙类非处方药有清热解毒类药品如清热祛湿颗粒等;外用类药品如红花油、活络油等;胃肠消化类药品如健胃消食片、乳酸菌素片等;日常应急类、跌打止痛类、营养滋补类等药品。

 
     标题导航
中山市出台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力争到2025年全市化妆品产业销售收入达250亿元~~~
中山市启动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今年起 申报方式和时间均有变化
~~~
~~~中山发出首张连锁便利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许可
~~~昨起铁路客票预售期临时调整为5天
~~~
~~~
   第A1版:头版
   第A2版:全面整改 出新出彩⑧
   第A3版:抓好“双统筹” 夺取“双胜利”④
   第A4版:评论
   第A5版:坚持就是胜利·美好家园 共同守护
   第A6版:坚持就是胜利·美好家园 共同守护
   第A7版:要闻
   第A8版:要闻
   第A9版:要闻
   第A10版:经济
   第A11版:广东
   第A12版:大湾区观察
   第A13版:都市新闻
   第A14版:文娱·体育
   第A15版:健康周刊·百科
   第A16版:健康周刊
   第DGA13版:东莞新闻
   第FSA13版:佛山新闻
   第SZA13版:深圳新闻
   第ZSA13版:中山新闻
瞄准“美丽经济” 打造“中山美妆”
重点查处8类交通违法行为
新设博士后工作站接受申报
清明假期全市查获醉驾酒驾司机125人
连锁便利店也可卖药
中山站实施新的列车运行图
直播招聘 “职”选中山
中山公告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