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李传智
昨日,记者从佛山市政府网获悉,佛山市轨道交通局近期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保障佛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向乘客提供安全可靠、便捷高效、文明舒适的乘车环境,佛山市轨道交通局起草了此“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3月26日至2022年4月7日。
关键词:票务
乘坐轨道交通 实行一人一票制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凡进入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各车站(含出入口、通道、站厅、站台、列车车厢)的人员,均应当遵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本守则等相关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跨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征求意见稿”提出,乘客凭有效车票乘坐轨道交通,实行一人一票制,进出站应当使用同一张车票,确保乘车记录完整。
关键词:乘车
每位乘客行李总重量不超过30公斤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出行,对于什么条件的儿童可以免票?根据“征求意见稿”,一名成年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两名身高不超过1.3米或未达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以下简称“学龄前儿童”)乘车,超过两名的,应当按超过人数正常购票乘车。身高超过1.3米但未达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免费乘车时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考虑到特殊群体的需求,征求意见稿提出,高龄老人、学龄前儿童、醉酒者、精神病患者、突发病人、残障人士、行动不便者以及其他需要帮助人士搭乘城市轨道交通时需由至少一名健康成年人陪同,确保以上乘客安全搭乘城市轨道交通。需要注意的是,在行李要求方面,根据征求意见稿,每位乘客可以携带总重量不超过30公斤且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米的行李乘车,无须另付车费。
关键词:安全
不得使用闪光灯、激光笔影响驾驶
为了保障轨道交通安全和运营秩序,征求意见稿列举了乘客不得在出入口、站厅、站台、列车车厢等区域或设施内实施的14种行为。其中包括: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插座,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安全装置;擅自进入驾驶室、轨行区、高架和地面区间、地下区间隧道或车站控制室、设备用房或者其他有禁入警示标志的区域;在轨道上放置、丢弃障碍物,向列车、机车、维修工程车等投掷物品,使用闪光灯、激光笔等影响司机驾驶等。
关键词:环境
乘客不得躺卧、一人占用多个座位
在环境和卫生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乘客不得在车站、出入口、通道或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实施9类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值得一提的是,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在座位上堆放物品,躺卧、踩踏座位或一人占用多个座位;大声喧哗、弹奏乐器或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地铁乘车乱象及不文明行为,也被征求意见稿列入可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