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23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提出,到2025年,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政府提供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标准更加健全、品质明显提升,社会力量提供的普惠性公共服务实现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群众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到2035年,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体育健身和运动休闲成为普遍生活方式,人民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居于世界前列。
《意见》就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全民健身的体制机制、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城乡区域均衡发展、打造绿色便捷的全民健身新载体、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赛事活动体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安排。
《意见》提出,打造群众身边的体育生态圈。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社会足球场等健身设施,加强乡镇、街道健身场地器材配备,构建多层级健身设施网络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支持社会力量建设“百姓健身房”,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资源建设共享健身空间。建设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
《意见》提出,拓展全民健身新空间。制定国家步道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和建设指南。支持依法利用林业生产用地建设森林步道、登山步道等健身设施。推进体育公园建设,推动体育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在现有郊野公园、城市公园中因地制宜配建一定比例的健身设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破坏生态、不妨碍行洪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利用山地森林、河流峡谷、草地荒漠等地貌,建设特色体育公园,在河道湖泊沿岸、滩地等地建设健身步道,并设立必要预警设施和标识。
《意见》提出,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赛事。公开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赛事目录及承接标准,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承办赛事。优化体育赛事使用道路、空域、水域、无线电等行政审批流程。修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推动体育赛事活动安保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发展。
《意见》提出,培育赛事活动品牌。建立分学段、跨区域的四级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建立足球、篮球、排球业余竞赛体系。加快发展以自主品牌为主的体育赛事体系,培育形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职业联赛。支持打造群众性特色体育赛事,引导举办城市体育联赛。鼓励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举办广场舞、健步走、棋牌等健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