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健源)记者昨日获悉,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3个佛山市级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佛山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2022年至2025年佛山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分别达到80%、90%、95%、100%;星级绿色建筑面积持续增加,到2023年,全市按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35%;到2025年,该比例达到45%。
《方案》提出,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按照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二星级标准进行建设;超高层建筑按不低于三星级标准进行建设。支持三龙湾科技城、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和顺深产业城等重点区域内新建建筑按照不低于二星级标准进行建设。探索打造高等级的绿色建筑集聚区,促进绿色住区、社区、城区的建设,推动绿色建筑高等级、规模化发展。
同时,佛山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方面的健康性能,探索建成岭南特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根据岭南气候特点,逐步提高新建绿色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等部位的节能性能要求,根据佛山实际,制定和执行更高要求的绿色建筑技术标准,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此外,《方案》提出,佛山要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鼓励老旧小区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改造,根据实际每年开展1个以上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试点。鼓励有条件、屋顶面积适宜的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建筑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进一步加大太阳能光热系统在中低层住宅、酒店、学校建筑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