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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居民可在便利店买乙类非处方药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涂端玉)粤居民可在便利店买乙类非处方药了!广东省药监局公众号披露消息称:3月15日,广州、东莞在全省率先发出首批试点单位在大型连锁便利店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这标志着广东省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跨界融合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和落地实施。

  据悉,《广东省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3月15日起实施。这意味着市民以后可以在试点的便利店,享受24小时购药便利,可购买到夏桑菊颗粒等常用乙类非处方药。

  据介绍,本次首批试点企业有两家,为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广东德信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东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春悦林(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试点工作部署以来,广东各地药品监管部门积极推动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审批告知承诺制真正落地生效,连锁门店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资料经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书面审核符合要求的,当日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据试点企业筹备,市民将可以买到清热解毒类药品,如清热祛湿颗粒等;外用类药品,如红花油、活络油等;胃肠消化类药品,如健胃消食片、乳酸菌素片等;还有日常应急类、跌打止痛类、营养滋补类等药品,药品种类丰富,满足日常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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