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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解读《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

最大限度赋予知识城创新空间
抓住支持广州发展的“牛鼻子”

  专题

  历经11年发展,中新广州知识城站在了新起点。

  2月23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中新广州知识城举行《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解读《条例》出台背景和立法亮点。

  将于3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回应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的需要,在省权限层面强化对知识城的支持,更大限度赋权赋能,为知识城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引领和保障。

  黄埔区委副书记陈智勇在发布会上表示,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将以《条例》的实施为抓手,举全区之力、集全区之智,努力建设一座让世界刮目相看的百年精品之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引擎。

  文/魏丽娜

  立法背景:抓住了支持广州发展的牛鼻子

  中新广州知识城是我国与新加坡共同打造的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和国际化知识创新平台。

  2020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总规》),明确提出要将知识城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知识中心,对知识城发展提出了更高、更新的目标和要求。

  “知识城经过1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一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需要通过法规规范固化提升,为知识城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更坚实的基础制度保障。”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永康在发布会上表示,制定《条例》是知识城改革经验制度化的需要。

  从更高的层面,制定《条例》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的需要。知识城要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引擎,构建支撑创新的营商环境,需要通过省立法解决有关问题和障碍,支持知识城的知识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

  “制定《条例》还是支持广州发挥‘引擎’带动作用的需要。”陈永康表示,支持广州高质量发展也是支持全省高质量发展,做好中新广州知识城立法工作,就是抓住了支持广州发展的牛鼻子,通过立法保障促进广州在“十四五”时期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

  解读条例:为知识城创新发展赋予更大权限

  据介绍,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知识城立法工作,主导建立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立法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省、市、区三级联动协作,实现当年立项、当年提请审议、当年度表决通过。

  《条例》成为我国4个中新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中首部省专项立法的地方性法规,共6章47条,对知识城建设发展的总体支持、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对外开放与合作、服务与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

  “知识城立法的首要任务是将政策依据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法律依据,支持知识城深化改革、先行先试,为知识城创新发展赋予更大的管理权限。”陈永康表示。

  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赋权赋能。《条例》分类赋予了知识城有别于一般行政区的管理权限,对有关国家经济建设管理权限、省级经济建设管理权限、调整由广州市实施的省级经济建设管理权限以及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的省级经济建设管理权限等四方面的管理权限,依法由知识城管委会行使的相关要求做出规定。

  在区域联动发展方面赋权赋能。支持知识城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依法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其他区域的改革试点措施,按照国家规定可以扩大试点范围的,省人民政府可以优先安排在知识城实施。同时,支持知识城与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联动发展。

  在建设发展具体事项上赋权赋能。把握知识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重点,规范了知识产权申请绿色通道、专利代理领域对外开放、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等26项涉及国家和省事权事项,切实给予更大力度的权限支持。

  陈永康表示,《条例》强化中新合作特色优势,推进知识城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城市治理、营商环境等方面与新加坡开展合作,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

  广州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廖荣辉表示,下一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法规宣传解读,加强法规实施保障,适时对广州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完善,完善配套制度措施。

  落实条例:在试点先行中探索新道路、积累新经验

  “我们将打造知识创造新高地,建设湾区创新策源地,打造国际人才自由港,打造开放合作示范区。”黄埔区委副书记陈智勇表示,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将以《条例》的实施为抓手,在试点先行上探索新道路、积累新经验,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科技创新是知识城的使命所在。陈智勇表示,将继续发挥知识城在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中的平台牵引作用,谋划与国家大院强所共建高水平研究院集群、粤港澳大湾区新兴产业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推动知识城科技基础设施列入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计划。

  人才是知识城发展的不竭动力。陈智勇表示,知识城将继续擦亮“上管老、下管小”的人才服务金字招牌,建立人才赋能站,实行“一对一”订单式高端人才服务。推动国际人才跨境便利就业,争取开展职业资格跨境认可。

  中新合作是知识城的应有之义。接下来,将建设中新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示范区,围绕总部经济、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导入投资项目,积极推动新加坡国立大学、南洋理工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在知识城建设协同创新平台、研究院所,大力引进新加坡金融机构落户知识城并开展金融创新服务。

  在现场

  《条例》对知识城产业发展有四大利好

  创新成果转化速度加快

  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提高

  金融服务支持体系优化

  国际高端人才吸引力加大

  问:《条例》的颁布,将对知识城的产业发展带来哪些利好?

  陈智勇:我们将以全面实施《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知识密集型产业在知识城集聚发展。

  一是创新成果转化速度将进一步加快。《条例》第36条规定知识城管委会要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检查服务窗口做好保障,这两个窗口将为知识城生物医药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新药注册及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服务,缩短企业创新药品上市的时间和成本。《条例》第13条规定,在知识城开通专利优先审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等知识产权申请绿色通道,这将大幅提升专利授权速度,有效地促进企业创新成果的转化运用和保护。截至目前,包括知识城在内,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数量已达39家,总数为全市第一。《条例》第10条规定在知识城建立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绿色通道,将助力知识城的新型研发机构集聚效应进一步巩固和扩大。

  二是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将进一步提高。第16条规定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在知识城开展业务,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的外国人可以在知识城执业,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运营和服务国际化水平。

  三是金融服务支持体系将进一步优化。《条例》进一步支撑知识城构建国际化的投融资体系,充分体现了知识城在扩大金融开放中的“试验田”作用,比如支持设立中新合资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加坡金融机构在知识城设立分支机构。《条例》第29条关于探索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金融资产跨境转让业务等规定,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外成员之间进行本外币资金调剂,为知识城发展金融服务业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

  四是国际高端人才吸引力将进一步加大。在境外人才引进上实行更加开放的政策,打造国际人才自由港。目前,知识城已经创建全国首个“海外人才创业创业零跑动”服务中心,获批全市首批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问:人才是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持,《条例》的规定对知识城的人才有什么利好?

  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副院长李红浪:在吸引高端人才方面,《条例》规定,在政府资助的重点创新项目中赋予创新领军人才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这项规定扩大科技领军人才自主权,使首席科学家及其团队能够潜心从事科学研究,有利于探索顶尖高端人才的培育引进新模式,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问:《条例》在知识产权方面做了很多规定,请问对企业来说,有什么利好?

  百吉生物医药首席科学顾问兼科学委员会主席,教授Jean-Paul Thiery:《条例》中涉及知识产权内容,以及各项配套措施。让我们看到了政府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和决心,深刻感受到政府对科研工作者尊重和贴心保护,同时也体现了中新广州知识城优渥的投资环境,我们很放心,同时也很高兴将最核心的研发和生产基地投放到中新广州知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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