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钟宏连 通讯员管萱萱)16日晚上,东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海上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举报参与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 1 万元,举报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 1 艘(辆)用于偷渡作案交通工具奖励10万元。
为严厉打击海上偷渡违法犯罪行为,杜绝从海上偷渡入境,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偷渡工作,东莞市公安局决定加大海上偷渡线索有奖举报力度。凡向东莞市公安机关提供东莞市范围内参与或从事海上偷渡等非法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据此侦破案件的,将予以奖励。
举报参与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1万元;举报组织、运送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2万元;举报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 1 艘(辆)用于偷渡作案交通工具奖励1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相关线索已获得其他部门同类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以上奖励;对不同人员就同一线索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的,按照举报时间顺序确定一名领奖人(单位)。
举报人可拨打110或市公安局举报电话 0769-23055555 进行举报,也可登录“东莞警察网”(http://gaj.dg.gov.cn)的举报邮箱进行举报。举报人还可直接到东莞市各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予以保密。
自2022年2月16日至2022 年4月15日试行两个月,由东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