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2020年9月,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对朱某等102人电信诈骗系列案依法提起公诉,该诈骗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被告人人数众多,且在跨境抓捕过程中可能已经存在串供。在办案过程中,南沙区检察院对在案客观证据进行详细审查,对被告人的供述及辩解进行比对甄别,确定犯罪事实及涉案人员身份地位,并综合考虑追赃挽损及涉案人员认罪认罚情况,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分案起诉,涉案102名被告人中,共有91名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与检察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成功实现诉前“繁简分流”,确保庭审活动有序、高效进行。该案经南沙区法院分批审理,检察机关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议均获法院采纳。
这起案件很有典型性。“与以往‘简单结伙’‘单兵作战’不同,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运作模式日趋专业化、公司化,犯罪手段日趋智能化,活动地域呈现跨境化,逐渐形成上下游环节勾连配合的完整链条,形成电信网络诈骗‘新范式’。”广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学东介绍。
文/李斌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新态势”:组织形式、目标群体均在变
广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李健文告诉记者,从该院办理的案件情况来看,当前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交友型诈骗,比如假借网络交友、“网恋”的名义,行诈骗之实;二是投资理财型诈骗,通过网络“荐股”、“期货交易”平台、高收益投资理财等方式,收取所谓的会员费、交易费、杠杆费等骗取钱财;三是传统型电信诈骗,比如冒充公检法人员、“猜猜我是谁”冒充领导、冒充熟人等进行诈骗。
“除了以上这三类之外,近年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和网络科技的进步,跨境‘杀猪盘’、网络赌博、‘内鬼’和混合型诈骗案件也是屡见不鲜。”李健文介绍。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组织日趋严密,组织形式逐渐向“公司化”转变,采用“企业化”运作模式实施诈骗。围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经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和犯罪利益链,呈现单一形态犯罪转变为产业链犯罪趋势。作案手段已从最原始的发短信、打电话等发展到使用电话群拨,换号改号,植入木马病毒,制作、建立专门诈骗APP、网站等新型网络手段和GOIP等新型网络通讯设备进行诈骗的地步。以往犯罪分子多将老年人作为犯罪目标,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目标逐渐转变为包括学生、白领在内的对互联网有较强依赖性的人群。
“朱某等102人电信诈骗系列案就是其中的典型。他们所在的钱莱集团(化名)就是一个在境外专门对我国国内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集团。”
钱莱集团招募、组织、管理犯罪嫌疑人,经过统一培训后,通过交友网站和聊天工具添加中国大陆境内被害人为好友,通过包装人设、情感经营等换取对方的信任,向被害人发送诈骗“全面财富通”、“英皇娱乐”等平台的二维码,以投资理财平台高回报、赌博网站有漏洞等话术诱骗被害人扫码进入该平台并不断投入资金,最终实现骗取被害人钱财的目的。
集团内部实施“公司化管理”,设置多个业务小组,采取阶梯式提成、立军令状、奖励吃喝玩乐等各种形式提高业务小组的诈骗业绩;设置门岗安保、督导等人员,全部成员在同一场所集中办公、集中住宿,统一上、下班及作息时间;设立明确的公司规章制度及薪资待遇以及奖励机制;统一对新人进行骗术培训,有话术资料;统一配发下载好聊天工具的手机、电脑等用于实施诈骗的作案工具;集团每天早、晚开会,并建立覆盖全体成员的工作群,主要管理人员在群中发布成员的诈骗业绩,对其他成员进行激励。
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呈现“新动向”:高压、严打不放松
2021年4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面落实打防管控措施,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
李学东表示:“广州市检察机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
2021年,广州市检察院先后印发了《广州市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方案》《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方案》《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审查起诉程序性指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强化顶层设计,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制度指引,实现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中的检察作为。
与此同时,广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审前主导作用,精准打击电信网络犯罪。
——突出打击重点。将“两卡”犯罪、跨境“杀猪盘”、“网络赌博”、“投资理财”和“内鬼”案件,以及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等案件作为提前介入的重点。如市检察院在提前介入某通信公司外包公司工作人员孙某源一案时,经办检察官引导收集犯罪嫌疑人建立外联通道的电子数据,最终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批准逮捕孙某源。
——完善提前介入引导机制。针对涉“两卡”犯罪案件涉及地域广、罪名多、取证难、定性难等特点,白云、荔湾、天河等区检察院,明确提前介入范围、介入职责和工作要求,建议和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的方向,就刑事政策、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问题加强协商,提高打击精度,并由公安机关将采纳和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有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共同推进案件的顺畅处理。
——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为进一步依法从严从快开展以“断卡”行动为主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市检察院还牵头建立了公检法联席会议机制,分别收集、汇总办理“断卡”行动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执法分歧,特别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认定标准取得较为统一的意见,解决法律适用难题,并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三方信息共享机制和问题定时通报制度,力促形成公安快立快侦、全面取证,检察院引导侦查、快捕快诉,法院快审快判的良性循环,以打促治,以打促防,形成打击合力,全力铲除电信网络犯罪滋生的土壤。
检察为民办实事:守住群众“钱袋子”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检察院坚持把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实践载体,围绕市委实施方案明确的‘五个方面重点任务’,及时制定了《广州检察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并明确5项重点民生项目,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治理便是其中之一。”李学东介绍。
在依法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之外,市检察院还结合降低审(诉)前羁押率专项整治等工作,将专项治理工作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体推进,对于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期间,有退赔能力、愿意认罪认罚,且已经退赔的犯罪嫌疑人,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提出较轻的量刑建议,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追赃挽损。
如市检察院在审查王某明等人团伙(电信)诈骗、林某铸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时,经办检察官通过提审犯罪嫌疑人、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引导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和收到犯罪嫌疑人家属代为退赔款项200多万元。黄埔区检察院在办理卢某雄等人诈骗案时,通过宣讲认罪认罚从宽政策,对被告人及其家属进行释法说理,成功督促被告人及其家属退赔被害人30余万元,为被害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同时,广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延伸检察职能,积极运用检察建议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如越秀区检察院在办理廖某友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系列案件时,发现涉案银行对公账户开户审核不严格、犯罪嫌疑人开立多个对公账户后倒卖给他人用于接收电信网络诈骗的赃款等存在的问题,遂向13家银行发出社会综合治理类的《检察建议书》,向银行提出了审慎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等多条建议。荔湾区检察院则针对利用电信网络开展小额贷款的“套路贷”案件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促进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强监督管理,并通过走访、座谈、公开宣告、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增城区检察院发现某通信公司区域营服总经理在业务活动中有非法获取、出售实名手机卡等行为,导致众多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部分公民个人信息被犯罪分子用于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向该涉案通信公司发出《检察建议书》,提出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等建议,通过督促该企业落实检察建议,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我们还通过开展‘小Law号CC剧场’‘重拳反诈,检察同行’等活动,依托检察官进学校、进社区等方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向易受骗群体揭露电信诈骗犯罪手段、危害性以及防范提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反诈’‘防骗’意识。”李学东介绍,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揭示各种网络电信犯罪伎俩,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同时,广州市检察机关还在不断强化与通信及金融监管部门的定期沟通与交流,助力相关部门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共同挤压网络电信犯罪的生存空间,力争早日实现“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数明显上升、破案数明显上升,发案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下降”的“两升两降”目标,为广州人民打造一片“天下无诈”的晴朗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