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主要河道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正式公布,明确省主要河道共77条,河长2654公里,河口3个(珠江河口、韩江河口及鉴江河口)。其中,首次将历史上的“珠江”纳入省主要河道,这对于充分保障广州、佛山两地行洪安全,发挥河道综合功能有重要意义。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粤河清
最终明确省主要河道共77条
省河长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名录》的发布紧密结合了2020年1月1日施行的《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与1993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的《广东省河道行洪控制线管理办法》中划定的省主要河道范围的衔接,最终明确省主要河道共77条,河长2654公里,河口3个(珠江河口、韩江河口及鉴江河口)。与《广东省河道行洪控制线管理办法》中划定的省主要河道相比,主要变化内容是增加了珠江河口、韩江河口、鉴江河口、鉴江干流以及部分西北江三角洲主干河道作为省主要河道,东江干流、北江干流的起始点向上游进行了延伸,其他河道总体保持不变。
2020年1月1日,《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施行,条例将广东省河道划分为省主要河道、市主要河道、县主要河道和其他河道,总体确定了省主要河道的范围,即“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的干流和珠江三角洲、韩江三角洲主干河道以及珠江、韩江和鉴江河口为省主要河道”。并明确规定省主要河道名录的确定和调整,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原则性确定了省主要河道的范围,但对河道的起止位置并未明确和细化,尤其是珠江三角洲主干河道范围,不利于河道分级管理和保护。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的河道等级划分规定,落实河道分级管理要求,广东从2020年即开始开展《名录》的论证和编制工作。按照“尊重历史、保障行洪纳潮安全、贯彻‘放管服’精神”的原则,省河长办、水利厅组织有关技术支撑单位对省内的大江大河、三角洲主干河道情况进行了筛选、分析论证,前后历时2年,经过多次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合法性审核等程序,最终拟订了省主要河道名录并获省政府批准公布。
《名录》实现了多个“首次”
此次《名录》的发布,实现了多个“首次”:
第一,《名录》是自1993年《广东省河道行洪控制线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28年来的首次修编印发。相关成果将替代1993年《广东省河道行洪控制线管理办法》中的省管河道名录,对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河道管理及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是28年来首次对省主要河道名称进行梳理及统一。一些河道的名称与起止范围与河道现行主要规划、水利普查、河湖名录及地方综合流域规划等成果存在差异,不利于河道规范管理。本次《名录》修编,依据管控要求,对省主要河道名称进行了梳理及统一,更有利于河道管理。
第三,首次明确了省主要河道的起止点和范围。其中省五大干流方面,一是增加鉴江干流作为省主要河道;二是东江干流起点从河源市源城镇向上游延伸至龙川枫树坝水库坝下;三是将西江干流下游终点向上游调整为思贤滘西滘口;四是北江干流起点从清远市白庙向上游延伸至武江、浈江交汇口,下游终点向上游调整为思贤滘北滘口;五是韩江干流终点向下游延伸至潮州供水枢纽闸坝处。
第四,根据《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首次将河口(珠江、韩江和鉴江河口)纳入省主要河道,首次明确了韩江、鉴江的河口管理范围,对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入海河口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首次将历史上的“珠江”,即广州市境内的前、后航道,三枝香水道、官洲水道、沥滘水道,以及涉及广、佛两地的珠江西航道、西南涌、芦苞涌、白坭河等均纳入省主要河道,这对于充分保障广州、佛山两地行洪安全,发挥河道综合功能有重要意义。
名词释义
历史上的“珠江”
广州市境内的前、后航道
三枝香水道
官洲水道
沥滘水道
涉及广、佛两地的珠江西航道、西南涌、芦苞涌、白坭河等
《名录》分析
明确省主要河道共77条,河长2654公里,河口3个(珠江河口、韩江河口及鉴江河口)
与《广东省河道行洪控制线管理办法》中划定的省主要河道相比,主要变化内容是增加了珠江河口、韩江河口、鉴江河口、鉴江干流以及部分西北江三角洲主干河道作为省主要河道,东江干流、北江干流的起始点向上游进行了延伸,其他河道总体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