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开始公示,其中提出,“十四五”期间,广州需在自然村全覆盖治理基础上深入开展提升工作,持续完善污水收集与处理,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进雨污分流改造。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杜娟
广州7231个自然村实现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广州自2008年起在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和增城七个涉农地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18年底实现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2019年起,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从行政村向自然村延伸,2020年底实现全市1042个行政村下设的7231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通过治理,广州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村容村貌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满意度显著提升。但部分村庄或片区仍存在管网错混接、老旧及设施破损、设施超负荷运行、进出水异常等问题。根据要求,“十四五”期间,广州需在自然村全覆盖治理基础上深入开展提升工作,持续完善污水收集与处理,从讲数量向讲效能提升转变,逐步实现村内生活污水应收尽收,设施高效稳定运行。
2025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
征求意见稿提出,将从三大方面持续提升广州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重点突出、分区推进。以提升污水治理成效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修复、改造、更新”等方式,优先对水源保护区、新乡村示范带、重点断面周边、城乡接合部和中心村等重点区域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提升工作。
模式合理、工艺适宜。根据自然环境、经济水平等条件,顺应当地村居生产生活方式,完善技术路线和治理模式,优先选择运维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满足条件的地区可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管养机制,强化治理设施运维和监管工作,提升专业化、智能化运维水平,充分发挥村组织和农民工匠作用,提高村民参与度,确保设施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到2025年底,全市基本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率不低于90%,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引导企业、乡贤投资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要推进农村地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对于已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自然村宜结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实施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确保雨水或山水尽量不进入污水系统。距离城镇污水管网较近、人口居住集中,而且“十四五”期间拟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村要同步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同时积极响应“碳达峰”“碳减排”要求,完善资源化利用的配套设施建设,探索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等农村建设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统一规划、一体设计。
在农村污水治理的资金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拓展投融资渠道,优化EPC等项目的实施,引导企业、乡贤投资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严控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可通过申请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中长期低息贷款等方式筹措资金。可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开发类项目整合搭配实施。
同时探索付费运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区综合考虑当地集体经济状况、污水处理成本、农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付费标准,逐步探索建立污水治理付费制度。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将付费事项纳入村规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