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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不告而投”应成企业自觉

谭敏

  日前,国家邮政局发布关于《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快递运单不得完整显示自然人身份信息。

  近十年来,伴随着互联网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快递业也进入了飞速发展的“黄金十年”。2014年中国快递业跨入百亿件时代,当年以快递业务量140亿件超越美国首次居于世界首位,至今已连续7年居于世界第一,占全球快递业务量的六成以上。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中国快递业更是实现了超预期逆势增长。

  随着快递成为民众日常生活和经济生产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快递服务的提质增效已成为必然。国家邮政局修订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聚焦近年来快递业在服务质量、运行安全、市场秩序、生态环保、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正是回应民众期待和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应时之举。

  征求意见稿中最受关注的“不告而投”,还有此前引起舆论广泛讨论的消防栓签收、电箱签收等乱象,都是在行业快速发展阶段下求速度而忽视服务体验的产物。快递业要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实现我国从快递大国向快递强国的跃升,势必需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尤其要从服务末端解决好投递“最后一百米”的问题,真正提升用户体验。

  征求意见稿中还规定了市场主体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对于“不告而投”的企业,除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外,还可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对于违规个人,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这有助于强化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制度威慑,有助于减少快递投递中的乱象,更好维护用户权益。但是,对企业来说更应意识到,更好的用户体验才是快递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从以速度和效率为中心转向以服务创新和提升满意度为中心,保护用户隐私、终结“不告而投”、告别任性的消防栓签收等更应成为企业自觉,而非守法底线。             (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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