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王楚涵)12月22日,人民银行官网公示2021年12月第三批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信息显示,2021年12月21日,51家支付机构所持《支付业务许可证》到期。此前,46家支付机构向人民银行提出续展申请。人民银行依法合规审查了有关申请,决定续展40家支付机构,中止审查6家支付机构。5家支付机构未提交续展申请,后续将有序退出支付市场。
因存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中止对宁波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上海商联信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的审查。待相关中止情形消失后,中国人民银行将恢复审查。
此外,河北一卡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厦门易通卡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便利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锦江国际商务有限公司、上海申城通商务有限公司未提交《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续展申请,后续将有序退出支付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