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全杰 通讯员林荫)作为林业大省,广东省宣布全面推行林长制。前日,记者获悉,广东已于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
广东率先在全国设立“双总林长”,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广东省设立总林长,由省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总林长、省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林长。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设立第一林长、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各村(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有关委员担任,构建以村级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森林草原资源源头管护机制。
早在2019年8月,广东就开始在广州增城、韶关翁源、梅州平远和茂名化州4个县(市、区)试点林长制,探索建立“县镇村”三级林长体系,其中梅州市更是率先完成“市县镇村”四级林长体系的建立。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3个地级市和46个县(市、区)印发了实施(工作)方案,明确由地方党政一把手分别任第一林长和林长;设立各级林长31451名,聘用护林员31972名,落实各级监管员14038名;落实各级财政资金1.06亿元。
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区域与自然生态系统相结合的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