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该厅新修订印发的《广东省品牌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条件》)将于12月20日实施,《标准条件》明确品牌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设置品牌研究与开发、品牌质量与管控、品牌价值评价与应用、品牌服务与维护四个专业,基本涵盖广东省品牌工程领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评审实行代表作制度,咨询报告、项目研究报告、品牌建设运营规划、行业标准等均可作为品牌工程专业技术人才业绩成果。
根据《标准条件》,品牌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品牌工程领域设置品牌研究与开发、品牌质量与管控、品牌价值评价与应用、品牌服务与维护四个专业,基本涵盖全省品牌工程领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标准条件》还建立绿色通道。对取得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或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品牌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资历条件申报高级职称。
此外,品牌工程职称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咨询报告、项目研究报告、品牌建设运营规划、行业标准等均可作为品牌工程专业技术人才业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