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昨日,《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中提出,严格调控开发总量,全省矿山企业总数控制在1800个以内。同时拓展海域矿产资源勘查,推进南海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采先导试验区建设。
规划提出,到2025年,广东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取得显著进展,开发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山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幅度提升,基本形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
按照广东建设“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要求,结合矿产资源禀赋、开发利用条件及资源环境承载力,进一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促进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开发与区域发展、生态保护相协调。
珠三角地区限制勘查开采。珠三角地区要强化创新驱动和绿色引领,实施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重点开采建筑石料;适度勘查开采地热、矿泉水、金、银、铅、锌、铜、锡、铁等矿产。
沿海经济带合理勘查开采。沿海经济带要打造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区,着力优化产业布局。合理勘查开采铜、铅、锌、钨、锡、钼、金、银、稀土、石墨、陶瓷土、高岭土、建筑石料、地热、矿泉水等矿产。
北部生态发展区全面推动绿色矿业发展。北部生态发展区是我省矿产资源的主要赋存区,在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前提下,全面推动绿色矿业发展。重点勘查开采铜、铅、锌、钨、锡、金、银、稀土、钾盐、地热、矿泉水等矿产。
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落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现有矿山应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提质达标,未达标的按要求进行整改。到2025年底,持证在采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