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论
近日,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ETC发行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将ETC欠费行为纳入征信体系,引导货运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依法诚信经营。
“ETC欠费行为纳入征信体系”把不少车主吓了一跳。其实,这一规则早就有了,而且主要针对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小车车主,就算ETC欠费,一般数额也不大,拖欠时间也不长,但货车就不一样了,有些企业一欠几十万元,而且长时间不还。对于发卡银行来说,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ETC欠费面广了、时间久了、数额大了也会产生一定的经营风险。
出现这种情况,与个别货运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不讲信用有关,也和发卡方在某些方面考虑不够周详、对用户审核不够严格有关。在信用体系建设不太完善的语境下,这种做法难免带来风险。央行和银保监会当时也预料到这种情况,于2019年2月印发了《关于金融服务支持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的建立“黑名单”管理机制,就是预设了一道“关”:“将自通行交费交易日起超过30日仍拖欠未付款的用户信息提交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再次重申,说明一些问题已经浮出水面,到了非重视不可的地步。将ETC欠费行为纳入征信体系,将不诚信的企业“拉黑”,有利于金融机构降低垫资风险,提高货运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的诚信水平。
货运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个人情况千差万别,ETC欠费情况也有所不同,处理起来也要区别对待,做到刚性不乏弹性。对于那些因主观原因而故意拖欠通行费的企业和个人来说,“拉黑”无疑是最有力的约束手段;而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造成欠费的情况,要多些理解与帮助。三部门发布的通知也提到,要支持商业银行推出小额贷款、银行账户预存资金等多样化产品和服务,优化业务流程,为货车用户提供更多选择;要支持多渠道提供担保等服务,优化完善相关政策,引导货运物流企业、汽车销售企业和货运平台企业等,为货车办理ETC提供担保。
有惩罚有服务,惩罚要严厉,服务要人性,疏堵结合、刚柔兼济,ETC欠费行为治理才能更有效,更让人信服。
(连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