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传智)昨日,记者从佛山市政府网获悉,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公共汽车乘车守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已正式发布。通告介绍,为进一步优化佛山公共汽车儿童免费乘车优惠政策,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起草了《佛山市公共汽车乘车守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成年人可免费携带身高不超过1.3米或未达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件)乘车。与之前印发的《佛山市公共汽车乘车守则》不同,这次征求意见稿,取消了关于“所带儿童超过两名的,按超过规定人数购票”的相关规定。该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提出,行动不便者、学龄前儿童应当由健康成年人陪同乘车。
关于乘客可携带的行李物品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一名乘客可以免费携带总重量不超过30公斤且体积不超过0.1立方米、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米的行李物品。总重量超过30公斤或体积超过0.1立方米或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超过1.6米的行李物品,或妨碍乘客通行和对运营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其他物品,不得携带上车,但婴儿车、轮椅、导盲杆等必要扶助工具除外。乘客应当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行李物品不得占用座位、阻碍通道,婴儿车、轮椅、非电动折叠自行车等应当妥善折叠。
此外,根据征求意见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乘客乘坐公共汽车应当遵守相关防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