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涛、申卉)11月2日, 15届16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下简称《交易目录》)共19类。
《通知》要求,属于《交易目录》内的交易项目,各项目发起方要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主动进入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交易项目。
各行政监督部门要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督促《交易目录》内的交易项目进入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交易,并协调、督促本行业相关交易平台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对接,将交易平台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而纳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相关交易平台由上级行政监督部门确定,或已进入国家、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的除外。
对于未纳入《交易目录》的交易项目,应由项目业主自行确定是否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交易。对符合有关规定且满足交易服务范围的情况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进入平台交易,同时要将交易数据及时报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会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汇总全市各类交易数据,并提供数据接口服务。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