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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发布基本业务规则及细则 11月15日起施行

中国资本市场三十余载
北交所扬帆起航

图/视觉中国

  广经观察

  10月30日晚间,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分别发布了多项规范性文件、基本业务规则与配套细则和指引,上述规则的实施日期均为11月15日。北交所的设立不仅是深化新三板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全面深化我国资本市场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

  31年前,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设立,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正式登上历史舞台。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曾在资本市场建立三十周年座谈会上指出,资本市场在改革中前进,在开放中成长,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和跨越式发展。目前,我国股票、债券市场规模均居全球第二,商品期货交易额连续多年位居世界前列,国际影响力与日俱增,为加快建设现代金融体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积极力量。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楚涵 见习记者 张文卓

  看北交所:

  发布4件业务规则+6件配套细则

  记者注意到,北交所发布的4件基本业务规则涉及股票上市、发行上市审核、再融资审核、重组审核;6件配套细则和指引内容涉及上市委员会管理、上市保荐业务、承销业务管理、优先股发行、可转债发行等。

  适当延长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明确上市负面清单中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影响期要求,即申报前36个月内未按规定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的,不得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此外,进一步压实保荐机构责任,适当延长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发行上市和再融资的持续督导期延长至3年和2年。

  设置超额配售选择权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股票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发行人应当授予主承销商超额配售股票并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购买发行人股票的权利。通过联合主承销商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应当授予其中1家主承销商前述权利。

  重大违法违规企业不得公开发行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三年内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的,以及最近三年内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以及在最近一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不得公开发行股票。

  看制度:从审批制、核准制到注册制,市场化时代来临

  北交所的设立也标志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发行制度的演进先后经历了审核制、核准制、注册制三个阶段。

  记者了解到,在早期,我国的股票发行采用审批制,为了应对繁杂的社会经济关系和促进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各地方的行业主管部门会根据指标和额度推荐企业发行股票。在此种情况下,取得指标和额度,是公司发行股票的首要条件。一旦取得股票发行的额度和指标,公司的股票发行就像拿到了“通行证”,就等于取得了保荐。1999年7月1日,我国首部《证券法》颁布实施,股票发行启动了由额度审批制到核准制的改革。相对于额度审批制,核准制试图通过专业人士分析企业财务等信息来决定股票是否发行上市,是发行制度的重大进步。

  注册制改革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里程碑。2019年6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的科创板正式运行并试点注册制。相比于行政主导的IPO核准制,注册制在审核理念和审核程序上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整个审核问询过程更加依赖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

  未来,注册制是资本市场改革的核心任务之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看成效:累计实现股权融资超过21万亿元

  资本市场为服务实体经济注入强劲动力。30余年来,资本市场累计实现股权融资超过21万亿元。科创板开板以来,IPO融资金额已占同期A股的近一半,资本市场促进科技、资本和产业高水平循环的枢纽作用持续增强。稳步发展交易所债券市场,存续余额近16万亿元,融资工具品种不断丰富,有效拓宽了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平稳推出了90个期货期权品种,基本覆盖国民经济主要领域,价格发现、风险管理等功能有效发挥。

  记者关注到,科技创新是经济持续增长的主力军之一,资本市场的发展则为企业的科技创新提供了发展“沃土”。不仅为有技术的个人或企业提供大量资金进行生产经营和规模扩张,而且鼓励更多的个人或企业进行创新。此外,对于成长性好的企业,市场会给出更高的估值,更多的金融资源涌入企业,支持企业通过创新来保持自身不断成长或处于领先地位。如今,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已超过4100家,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企业进入世界500强,实体上市公司利润总额相当于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的五成,已成为国民经济的“基本盘”、产业升级的“领跑者”,经济运行“晴雨表”的功能日益提升。

  此外,高水平双向开放的新格局加快形成。通过建立健全QFII、RQFII制度,不断深化沪深港通等互联互通机制,并抓住“一带一路”倡议重要机遇,开展与境外市场多种形式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

  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为各类大中小的创新型企业提供适合的挂牌、转让、融资、估值等服务,让技术领跑的企业继续保持和扩大领先优势,让技术成熟的企业做大做强,让技术有限的企业能够与其他企业形成优势互补。如今,随着科创板和创业板进行注册制改革以后,上市发行更加市场化,股权结构安排更加灵活,交易限制也相对较小,使得企业家的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激发,创新的激励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

  数读

  中国资本市场变化

  1.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截至2020年12月末,A股总市值80万亿元左右,相比于2001年5万亿元的平均规模,增加了约15倍;上市公司数量超过4100家,接近于2001年的4倍。

  2.多层次资本市场不断完善

  建立了由沪深交易所主板市场和第二层次市场(二板市场)组成的场内市场,以及由三板市场和四板市场组成的场外市场。

  3.投资者结构不断多元化

  除个人投资者外,机构投资者队伍日益壮大,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境外投资主体等。

  4.交易品种不断丰富,交易方式逐渐多元化

  形成了股票、基金、可转债等交易品种。交易方式发展为现货(本金)交易+信用交易(融资融券)+衍生品交易(股指期货、期权)。

  5.对外开放程度越来越高

  B 股、QFII、QDII、RQFII、沪港通等制度陆续实施。

  中国资本市场大事件表

  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设立,股票的公众市场正式形成

  1992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中国资本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建立

  1993年,境内企业H股海外上市

  1999年,《证券法》开始实施

  2004年,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正式启动

  2005年,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启程

  2009年10月,创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板

  2014年11月,沪港通开通

  2016年12月,深港通开通

  2019年,以注册制为基石的科创板起航

  2020年8月24日,注册制正式扩围至创业板

  2021年9月3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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