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A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谱写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新的华彩乐章

  (上接2版)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要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理念,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水平,要从完善政策、健全体系、落实责任、创新机制等方面入手,及时反映和协调农民各方面利益诉求,处理好政府和群众利益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做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防止碰头叠加、蔓延升级。要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指出:“农村改革发展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稳定也是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村地域辽阔,农民居住分散,乡情千差万别,社会管理任务繁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工作,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构建农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对扰乱农村生产生活秩序、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要严厉打击,对邪教、外部势力干扰渗透活动要有效防范和打击。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守法用法意识,发挥好村规民约、村民民主协商、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善治的有效途径。”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以党的领导统揽全局,创新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要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发挥村民监督的作用,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做到村里的事村民商量着办。要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前提和保障,要把政府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农村法治服务,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农村现代化既包括‘物’的现代化,也包括‘人’的现代化,还包括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们要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实现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跨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农耕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我国很多村庄有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史,至今保持完整。很多风俗习惯、村规民约等具有深厚的优秀传统文化基因,至今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在实行自治和法治的同时,注重发挥好德治的作用,推动礼仪之邦、优秀传统文化和法治社会建设相辅相成。要继续进行这方面的探索和创新,并不断总结推广。”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农村政策千条万条,最终都得靠基层干部来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有几百万农村基层干部,常年风里来雨里去,同农民直接打交道,是推动农村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力量。这支队伍总体是好的,是信得过、靠得住、有战斗力的。”

  “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政治上要信任,工作上要依靠,生活上要关心。”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打造一支高素质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乡镇领导干部力度,为加强农村社会治理服务充实新生力量。要建立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和社会保障水平。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力度,引导他们提高为民服务本领、强化廉洁履职意识,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给老百姓一个公道清明的乡村。要把农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继续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治理。严惩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廓清农村基层政治生态。”

  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要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良好人居环境,是广大农民的殷切期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让生态美起来、环境靓起来,再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画卷。”

  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搞新农村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注意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不能照搬照抄城镇建设那一套,搞得城市不像城市、农村不像农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搞新农村建设,决不是要把这些乡情美景都弄没了,而是要让它们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所以我说要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

  2014年12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农业发展不仅要杜绝生态环境欠新账,而且要逐步还旧账。要推行农业标准化清洁生产,完善节水、节肥、节药的激励约束机制,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更好保障农畜产品安全。对山水林田湖实施更严格的保护,加快生态脆弱区、地下水漏斗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区治理,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要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2014年12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永茂圩自然村调研时强调:“解决好厕所问题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标志性意义,要因地制宜做好厕所下水道管网建设和农村污水处理,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总书记还叮嘱当地干部要深化城乡统筹,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2015年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湾桥镇古生村调研时指出。

  “经过长期发展,我国耕地开发利用强度过大,一些地方地力严重透支,水土流失、地下水严重超采、土壤退化、面源污染加重已成为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矛盾。”2015年10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强调,“利用现阶段国内外市场粮食供给宽裕的时机,在部分地区实行耕地轮作休耕,既有利于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又有利于平衡粮食供求矛盾、稳定农民收入、减轻财政压力。”

  “现在,我们已到了必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力度的时候了,也到了有能力做好这件事情的时候了。”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指出,“过去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为了多产粮食不得不毁林开荒、毁草开荒、填湖造地,现在温饱问题稳定解决了,保护生态环境就应该而且必须成为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时强调:“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关系6亿多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关系农村能源革命,关系能不能不断改善土壤地力、治理好农业面源污染,是一件利国利民利长远的大好事。”

  “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要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在我们这代人的记忆中,小时候的农村呈现的是河里游泳、溪里捉鱼、池塘洗菜的景象。才过去几十年,现在一些农村变成什么样了,大家心里都有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该减的减下来、该退的退出来、该治理的治理到位。农村生态环境好了,土地上就会长出金元宝,生态就会变成摇钱树,田园风光、湖光山色、秀美乡村就可以成为聚宝盆,生态农业、养生养老、森林康养、乡村旅游就会红火起来。”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坚持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扎实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善农村生活设施,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

  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农村环境直接影响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城镇后花园。要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比重,完善废旧地膜回收处理制度。要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现全国行政村环境整治全覆盖,基本解决农村的垃圾、污水、厕所问题,打造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人居环境,是广大农民的殷切期盼,一些农村‘脏乱差’的面貌必须加快改变。”“厕所问题不是小事情,直接关系农民群众生活品质,要把它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推进,不断抓出成效。”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成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生态本身就是经济,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2020年3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湖州市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村考察调研时指出,“希望乡亲们坚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保护好生态前提下,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把生态效益更好转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今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要推动污染治理向乡镇、农村延伸,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能力和水平。”

  2012年12月底,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指出:“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这些年来每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工作的,现在中央有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开发政策,这些政策要一丝不苟、毫不走样地落实到基层,政策的好处要全部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个农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政策、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支持农民增收的政策原原本本传递给乡亲们,让乡亲们了解党和政府的政策,真正享受到政策的好处,一起来落实好政策。”

  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关键。无论农村社会结构如何变化,无论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如何发育成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能动摇、战斗堡垒作用不能削弱。”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这个传统不能丢。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重视‘三农’工作,多到农村去走一走、多到农民家里去看一看,真正了解农民诉求和期盼,真心实意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些地方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村里任职、挂职,是有利于了解基层真实情况、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培养锻炼干部的举措,一举多得。”

  “我们常讲,‘村看村、户看户、农民看支部’,‘给钱给物,还要建个好支部’。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组织建设成为落实党的政策、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指出。

  “提衣提领子,牵牛牵鼻子。办好农村的事,要靠好的带头人,靠一个好的基层党组织。”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抓住健全乡村组织体系这个关键,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党委全面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委和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不是一句口号,讲究的就是一个‘实’字,农村工作干部要真正深入群众,真心依靠群众,真情关爱群众,真诚服务群众。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倡导求真务实精神,真抓实干,吹糠见米,出水方见两脚泥,切忌浮于表面、流于形式、隔山打牛,以作风的提振推动乡村的振兴。”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给浙江宁波余姚市梁弄镇横坎头村全体党员回信时强调:“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基层党组织必须坚强,党员队伍必须过硬。希望你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传承好红色基因,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乡亲们一道,再接再厉、苦干实干,结合自身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宜居的美丽乡村,让乡亲们的生活越来越红火。”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乡村振兴不是坐享其成,等不来、也送不来,要靠广大农民奋斗。村党支部要成为帮助农民致富、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乡村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2018年4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许家冲村考察时强调。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级党委和党组织必须加强领导,汇聚起全党上下、社会各方的强大力量。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要充分发挥好乡村党组织的作用,把乡村党组织建设好,把领导班子建设强。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要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把更多城市人才引向乡村创新创业。”

  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要扛起政治责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以更大力度推动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要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要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为基层干事创业创造更好条件。”

  今年2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给河北平山县西柏坡镇北庄村全体党员回信时指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希望你们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乡亲们更好团结起来、凝聚起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让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

  “农,天下之大业也。”我们有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有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有亿万农民的创造精神,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撑,完全可以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件大事办好,不断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努力绘就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

  (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

 
     标题导航
~~~广东省庆祝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主会场活动汕头开幕
~~~两大农业主题公园同日揭幕 擦亮广州都市农业发展新名片
~~~
   第A1版:头版
   第A2版:要闻
   第A3版:喜庆丰收节
   第A4版:评论
   第A5版:游船活力指数 全国第一①
   第A6版:要闻
   第A7版:要闻
   第A8版: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第A9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广东
   第A10版:身边纸
   第A11版:经济
   第A12版:湾区
   第A13版:生活周刊
   第A14版:生活·揾食
   第A15版:生活·揾食
   第A16版:生活·揾食
   第A17版:生活·旅游
   第A18版:生活·旅游
   第A19版:文娱
   第A20版:每日闲情
   第FSA13版:佛山新闻
   第SZA13版:深圳新闻
   第JMA13版:江门新闻
丰收画卷耀南粤
“花城农园”亮相“城市客厅”
谱写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新的华彩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