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王楚涵)9月16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获悉,“南向通”将于2021年9月24日上线,通过加强两地债券市场基础服务机构合作,为内地机构投资者“走出去”配置债券提供便捷通道。
据了解,“南向通”的可投资范围是在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起步阶段,“南向通”先开通现券交易。此外,“南向通”年度总额度为5000亿元等值人民币,每日额度为200亿元等值人民币。
记者了解到,“南向通”是指内地机构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基础服务机构连接,投资于香港债券市场的机制安排。根据《通知》,“南向通”遵循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现行香港债券市场政策框架,不改变内地机构投资者“走出去”投资香港及全球债券市场的政策安排。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适时开通“南向通”,一方面有利于完善我国债券市场双向开放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拓展了国内投资者在国际金融市场配置资产的空间;另一方面有利于巩固香港连接内地与世界市场的桥头堡与枢纽地位,助力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的2017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香港金融管理局,与各方共同努力,推出了“北向通”。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南向通”未与“北向通”同步开通。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4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始终关心关注香港债券市场发展,与香港金融管理局一直保持密切沟通,共同积极研究“南向通”可行方案。
数据显示,“北向通”开通前,境外投资者持有我国债券约为8500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这一规模已经达到3.8万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速超过40%。其中,“北向通”的境外投资者持债规模约1.1万亿元人民币,4年来累计成交量为12.3万亿元人民币。全球前100大资产管理机构中,已有78家参与进来。
目前,内地金融机构可以自主“走出去”配置全球债券。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南向通”没有突破内地与香港现行政策框架,主要是通过加强两地债券市场基础服务机构合作,为内地机构投资者“走出去”配置债券提供便捷通道,“南向通”的可投资范围是在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起步阶段,“南向通”先开通现券交易。
与“北向通”一样,“南向通”也采用了国际通行的名义持有人制度安排。内地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托管清算银行通过在香港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的方式,为内地投资者提供债券托管结算服务。
据悉,现阶段,参与“南向通”的内地投资者暂定为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41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不含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与农村金融机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也可以通过“南向通”开展境外债券投资。交易对手方暂定为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定的“南向通”做市商。
《通知》显示,“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不超过年度总额度和每日额度。目前,“南向通”年度总额度为5000亿元等值人民币,每日额度为2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对“南向通”年度总额度和每日额度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