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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反垄断要用好“两手”

  评论员观察

  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会议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国内和国际,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两手并重、两手都要硬,明确规则,划出底线,设置好“红绿灯”,引导督促企业服从党的领导,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鼓励支持企业在促进科技进步、繁荣市场经济、便利人民生活、参与国际竞争中发挥积极作用。

  在移动互联时代,反垄断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监管规范好平台企业。如今,平台经济方兴未艾,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平台经济不仅深入衣、食、住、行、游等各消费领域,而且涉足金融、保险、医疗、教育、数据等基础行业。如果平台企业一味被流量经济驱使,不可避免会“野蛮生长、无序扩张”,进而伤及消费者权益和产业生态。如何处之?答案是,用好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的“两手”——两手并重,两手都要硬。

  如何“强监管”?要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堵塞监管漏洞,提高监管效能。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其中,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协同尤其关键。也就是说,要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既要防止执法的缺位,也要避免不同部门的角色冲突。此外,要把严格监管与柔性治理结合起来,激励平台企业完善平台规则,提升平台企业自律的水平。

  从长远来看,反垄断是为了更加规范有序的发展,与支持平台企业做大做强并不矛盾。如何“促发展”?要让“顶天立地”成为平台企业的底层逻辑。我们常说,大企业要顶天立地,小企业要铺天盖地。我国目前拥有市场主体1.45亿户,“顶天立地”对平台企业就意味着社会责任担当。一句话来说,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成长为高质量发展的“平台”,更好地释放数字活力、共享数字红利。具体来看,平台企业要围绕科技自立自强,破解“卡脖子”难题,赋能产业转型升级;要致力于提升社会福利水平,促进就业,方便生活,真正做到“不与民争利”;要立足高远、视野开阔,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在国际舞台上充分发挥作用。

  竞争与创新总是息息相关。平台反垄断,最终要在抑制垄断与鼓励创新之间达到平衡。所以,一方面,要加快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制度,充分释放市场竞争机制的强大动能。另一方面,要从培育健康的竞争文化入手,引导和激励平台企业把更多精力用在创新上。唯有如此,平台经济方能赋能高质量发展,为全社会注入持久的创新活力。     (杨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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