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广州市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三年实施计划,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沥滘经济联合社作为沥滘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改造主体,按照广州市三旧改造政策规定以及政府部门的指示,全力推进私宅房屋签约和复建房建设等工作。
经调查发现,在沥滘城中村改造红线范围内存在10处房屋无人申报权属,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沥滘大沙村118号北面,一层砖木结构房屋,实测总建筑面积为13.1104平方米,无权属登记资料;
2、新基北新三巷13号,三层混合结构房屋,实测总建筑面积为194.643平方米,无权属登记资料;
3、南安坊大街四巷6号,两层半框架结构房屋,实测总建筑面积为117.569平方米,无权属登记资料;
4、南安坊大街十一巷10号,一层砖木结构房屋,实测总建筑面积为100.8045平方米,无权属登记资料;
5、副四约南街四巷1号,一层混合结构房屋,实测总建筑面积为24.0624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穗郊新字第257389号;
6、水基大街46号,两层半混合结构房屋,实测总建筑面积为158.4292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穗海新第010187号;
7、北村新街16-1号,3层混合结构房屋,实测总建筑面积为97.5654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穗海新字第005088号;
8、三约北街10号,一层砖木结构房屋,实测总建筑面积为27.5796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穗郊新字第063629号;
9、三约南街三巷2号,一层砖木结构房屋,实测总建筑面积为87.36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穗海字第014485号;
10、三约北街26号,一层砖木结构房屋,实测总建筑面积为28.2324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穗郊新字第148360号。
请上述房屋合法权属人或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益相关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向我社申报权属或者主张权利。期限届满后,我社将根据沥滘城中村改造进度需要,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参照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报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由政府指定单位或者我社对上述房屋作出先行拆除、依法或依约进行代管等措施,以保障房屋合法权属人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沥滘经济联合社
2021年8月30日
联系电话:020-84175554,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东街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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