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1版)《规划》提出,到2025年,实现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就业质量稳步提升、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缓解、创业带动就业动能持续释放、风险应对能力显著增强等目标。《规划》明确,到2025年,城镇新增就业5500万人以上。
《规划》提出七项重点任务。一是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不断扩大就业容量;二是强化创业带动作用,放大就业倍增效应;三是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增强就业保障能力;四是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五是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六是优化劳动者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收入和权益保障水平;七是妥善应对潜在影响,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