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 (记者温竞华)为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从7方面提出25条举措,为创新“松绑”,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管理自主权。
一段时间以来,科研经费申请使用中存在的预算编制繁琐、项目申报流程长、经费拨付进度慢、报销难等问题,耗费了科研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影响了他们创新的积极性。
为让科研人员能够心无旁骛地扎根学术,意见提出,简化预算编制,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下放预算调剂权,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不再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其预算调增。
科学研究具有不确定性,但经费预算却要对未来的科学活动进行具体详细的预测。针对这一矛盾,意见提出,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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