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作为2021年中山市政府规章审议项目,由中山市司法局负责起草的《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目前正在征求公众意见。9月5日前,社会公众可向市司法局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
中山市司法局通过开展法律政策收集研究、立法调研工作,结合中山市实际,借鉴其他城市的相关先进立法经验,同时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这份征求意见稿共有58条,包括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监督执法、法治保障和附则共六章。其中,第二章“市场环境”围绕平等对待和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建设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标准化服务体系,对市场准入、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开办登记注销、信息公开等内容作了规定。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中山市打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对统筹政务服务、就业服务、人才发展、电子证照、行政许可管理、减证便民、优化用地措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招商引资、跨境贸易便利、优化税务服务、政策落实、政务诚信、政企沟通等内容作出规定。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围绕建立健全公平统一的监管制度和公开透明的监管体系,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政务监督,对社会监督、涉企政策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解决执行难机制等内容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