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迎来严监管!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于8月6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信用评级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强调优化评级生态,严格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督管理。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楚涵
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
《通知》紧密围绕评级市场所触及的诸多领域,主要对信评机构提出共16条要求,聚焦五大方面:一是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二是完善信用评级机构公司内部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坚守评级独立性;三是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四是优化评级生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五是严格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督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记者了解到,此前市场上屡屡出现“高评级高违约”、信用评级结果无法客观反映企业与债券真实风险、国内债券发行人的评级普遍大幅高于国际水平等情况。
Wind数据显示,我国发行债券的企业中,截至2021年8月6日,84.38%的企业评级分布在AA以上。
《通知》要求,除企业并购、分立等正常商业经营的原因引起的评级结果调整之外,信用评级机构一次性调整信用评级超过三个子级(含)的,信用评级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全面的回溯检验,对评级方法模型和评级结果的一致性、准确性和稳定性等进行核查和评估,并公布核查结果及处理措施。
为进一步加大对投资者付费评级机构的政策引导力度,《通知》提到,继续引导扩大投资者付费评级适用范围,在债券估值定价、债券指数产品开发及质押回购等机制安排中可以参考投资者付费评级结果,可以选择投资者付费评级作为内部控制参考。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分析师周茂华表示,高质量信用评级有助于市场合理定价,满足投资者需求,促进信用债市场健康发展。
《通知》明显释放几方面信号,一是国内加快补齐监管制度短板,促进信用评级公司内部管理与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评级区分度与风险揭示功能;二是多个部门协同,释放未来国内监管规则统一是大趋势;三是强化监管,明确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推动信用评级机构发挥债券市场“看门人”作用
事实上,为进一步规范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去年12月,人民银行组织召开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座谈会,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曾指出,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关系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大局。近年来,我国评级行业在统一规则、完善监管、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制约了我国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评级行业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评级能力,提升评级质量。监管机构、发行人、投资人等各方应各尽其责,共同推动我国评级行业健康发展。
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明明认为,随着各方监管连续出手,评级机构面临较大的外部压力,对发行人评级可能趋于谨慎,给未来信用债市场带来一些不确定性。部分主体评级虚高已是市场共识,评级从虚高逐步回归的过程可能会影响信用市场的重新定价。从中长期来看,对评级行业的整顿和示警将对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人民银行强调,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用评级行业的监督管理,推动信用评级机构切实发挥债券市场“看门人”作用,助力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