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道岚 通讯员任宣)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旗帜鲜明反腐败,始终保持“打虎”“拍蝇”“猎狐”高压态势。2015年至2021年6月,全省共从5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1567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573人、“红通人员”36人、“百名红通人员”9人,追回赃款21.39亿元,持续释放“天涯海角,虽远必追”的强烈信号。
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
中共广东省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国际追逃追赃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安排,在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由省纪委监委牵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外办、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作为成员单位,设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全省“天网行动”。
2018年1月省监委成立后,与省纪委合署办公,直接承办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案件,在各地级以上市纪委监委成立追逃追赃专门机构,形成上下联动、贯通协同的工作格局。2018年以来,共追回外逃人员1121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484人、“红通人员”22人、“百名红通人员”4人,追回赃款18.63亿元,追回人数、追赃金额同比均大幅增长。
追回外逃人员逐年创新高
从2015年开始,广东连续七年组织实施“天网行动”,把“百名红通人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督办交办的案件作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一案一策,全力打好攻坚战。
2012年,广州市增城区大敦村党支部原书记吴权深佯装购买某国机票,扔下“烟雾弹”后不知所终,成为唯一以村支部书记身份出逃的“百名红通人员”。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好猎手的眼睛,追逃干部综合研判、缜密侦查,终于拨开迷雾,精准锁定了吴权深的藏身地——中国澳门。2015年7月,吴权深被追回,成为广东追回的第一个“百名红通人员”。
经多方共同努力,2018年6月,“百名红通人员”、中国银行江门分行原行长赖明敏回国投案,成为省监委成立后首个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2018年7月,震惊全国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案主犯之一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2001年案发以来全案累计追回资产21.3亿元人民币。
今年6月,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追逃办统筹协调下,经省追逃部门和佛山市、南海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懈努力,出逃境外近6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关秩龙主动回国投案。
“天网”越织越密,追逃力度不断加大。
在法律的威慑、政策的感召、亲情的感化下,广东追回外逃人员逐年创新高,2015年至2019年,分别追回128人、147人、170人、237人、506人。
2020年,全省追逃部门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影响,一路攻坚克难,追回外逃人员379人。吴权深、王雁威、王林娟、赖明敏、张勇光、刘宝凤、黄平……随着针对重点案件和重点领域的持续攻坚,一批重点外逃腐败分子被缉拿归案或主动投案,悬挂于省追逃部门会议室的“百名红通人员”追逃作战图上的“已追回”印章越盖越多。
对外遵守国际惯例,对内严格依法处置
“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追逃追赃,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就是要求我们对外要遵守国际惯例和他国法律,对内依法调查取证、严格依法处置。”广东省追逃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
严格依法追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权限,严格执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反腐败追逃追赃等涉外案件规定(试行)》等,依法调查外逃人员职务违法犯罪问题。
坚持宽严相济。省追逃部门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建立对外逃人员主动投案的法律适用沟通机制,对有主动回国投案和认罪退赃意愿的,研究提出相应法律适用意见。“百名红通人员”、深圳市中油器材进出口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常征于2016年2月回国投案,依法受到宽大处理,于2017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常征案的判决,释放了宽严相济的强烈信号,也触动了同案其他外逃人员。2017年10月,“百名红通人员”、与常征同案外逃的胜利油田青岛石油实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孔广生入境投案。
追逃追赃一体推进。“人”要追回到案,“钱”也要追缴到位,决不让腐败分子继续享受赃款“红利”。广东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强力追赃,强化对已归案的9名“百名红通人员”后续追赃,依法追回赃款7300多万元。
筑牢防逃堤坝。落实防逃主体责任,将防逃工作纳入对公职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对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的审批把关,对违规问题依规依纪作出处理。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省纪委监委制作播放专题片《穷途末路——广州市花都区政协原主席王雁威逃亡警示录》,展现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
立足新起点,再战新征程。“省监委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追逃追赃专项工作,既是对我省追逃追赃工作的监督,也是实现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个契机。”省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部署,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推动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更大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