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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广州法援机构为群众挽回损失近1.5亿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阳树新、曾玲)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愁难急盼”的问题。截至6月30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449件,其中民事案件5394件、刑事案件4983件、行政案件72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2502人次;以调解、和解方式办结的案件916件,占上半年已办结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18.78%;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14968.94万元,为农民工讨薪4720.67万元。

  其中,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12件,其中民事案件1404件、刑事案件1284件、行政案件24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4064.84万元。

  根据《广东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粤府令第268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认定标准参照广州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进行动态调整。自2021年2月10日起,广州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从2711元/月动态调整为2846元/月。

  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组建由1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涉疫情常备法律援助人员服务团队,将“020-81632966”作为涉疫情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对外公告,安排服务团队律师专人在荔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驻场,集中服务因受疫情影响而有法律需求的群众,解答他们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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