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7月2日记者从广州市财政局获悉,该局印发了《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减免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产租金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承租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的土地房产(住宅用途除外),且最终承租人为非国有企业和非行政事业单位的给予租金减免。其中在有效合同期内,对位于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范围内的,给予减免2个月租金;市内其他区域的,给予减免1个月租金。
根据《通知》,减免租期从2021年5月21日起计算,在有效合同期内,合同剩余租赁时长少于应减免期限的,按合同实际剩余租赁时长给予减免。同一土地房产租金减免总时长不超过穗府规〔2021〕3号文规定上限。通知中“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指根据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通告,2021年5月21日后为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过或正在实施封闭封控管理的区域所在的街道(镇)。各区属金融类国企土地房产的租金减免,可参照该《通知》执行。
市财政局指出,本次租金减免政策以纾困惠企为出发点,政策更有普惠性。本轮租金减免不再区分大中小微企业,对承租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产的最终承租人,只要不属于国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均可享受租金减免政策,确保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均可平等享受到政府的政策扶持。